为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团队章程,特制定本办法
一、重大财务事项由常务理事会或站长办公会议决定,由财务部统一管理一切财务收支。财务收支依法依规接受有关单位审计和监督,接受会员及公众监督和咨询。
二、配备合格财务人员,并建立财务岗位责任制。对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,应及时制止、纠正。性质严重的,须严肃处理。
三、厉行节约、量力而行,不准铺张浪费、盲目开支。购置公物和支付业务开支必须先经过站长同意,不得“先斩后奏”。报销财务单据实行站长“一把笔”签批制。
四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,财务人员不得私自将大笔现金存放家中。银行支取现金只限于领取备用金及发放助困资金、劳务酬金等(其他一切开支均以转账形式支出)。
五、尊重捐赠者意愿,严格按照捐赠协议安排资助计划,设立专项基金账目,专款专用,不得挪(改)作他用。
六、办公用品原则上由财务人员采购,发票凭证须有经手人、证明人、审批人签字。有关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、凭证等资料,内容必须完整、真实、无误。
七、财务部门购(领)团队内部专用的“捐赠统一票据”时,须作好连号登记。收据存根按会计档案规定保管,不得随意销毁。
八、固定资产须登记造册,并指定专人保管。领(借)用者须办理相关手续;无故损毁公物者,须负责修复或照(折)价赔偿。
九、建立定期财务信息公布制度。以单一项目或捐赠人为报告主体的财务信息,经站长核准后可对外披露。
十、会计档案实行专人管理,不得外借。遇有特殊情况,须经站长批准,方可提供查阅或复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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